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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……”
一转头,看向了胡麻与周大同两个呆呆的坐在一边聊天,既没扭成一团,也没个准备练把式的样子。
心里无奈叹惜:亏自己还以为这小子转性了呢,现在看,还是太过娇惯了。
……
……
倒是从这一天开始,胡麻就在二爷这里住了下来。
这群学本事的少年们,在二爷这里,每天要学要做的事情,都非常多。
早上起来便是跑山,跑山回来吃饭,吃完了饭还要举石墩子,练把式,或跟二爷进林子巡逻,消除一些寨子周围滋生的诡异邪祟,又或是贴上红纸,警示寨子里的其他人。
待到日头偏西,那就是吃第二顿饭,吃食与上午也差不多,只是没有了粥里的那块白太岁腌出来的咸肉。
到了傍晚,倒往往不练拳了。
趁着日头没落,跟着二爷识几个字,间或听他讲些江湖规矩、风俗禁忌等等。
来的时间不长,但胡麻倒也看了出来。
这位二爷是年轻时曾经走南闯北的人,又识字,懂算术,这些同龄少年们就是从寨子送了过来学割矿本事的,当然,二爷教给他们的,似乎也比做个矿工,多了那么一点点。
他们割矿的钱,最多赚个三四年,但其他的本事,倒可以受用一生。
只不过,意识到了自己身体的问题,本来也打算表现的懂事一些,勤快一些的胡麻,却逐渐成为了众同龄少年里面的反面教材。
别人每天跑山,他得睡到自然醒,别人都举石墩子,磨炼体魄,他就坐在院子里晒太阳,别人争抢着厮斗争王争霸,他甘心的做着一条咸鱼。
突出一个不卷。
有时候就连二爷都看不下去了,说他两句,也被一句话就说的没劲了。
婆婆不让啊……
倒是在教人识字算术的时候,胡麻表现的比其他同龄少年聪明多了,识字识得快,算术算的又准又快,就连二爷都惊着了,连呼可惜,这么个聪明脑袋,要是再肯吃点苦,就好了。
不过胡麻也是无语,自己在这一块,想不突出都难啊……
这个世界的文化道理,竟与自己前世有着颇多相似之处,便有一些不同,也只是辞义略有差距,好歹前世也是一个不挂科的大学生。
在他眼里,二爷这点子文化道理,怕撑死也就是前世的小学生水平,因此他几乎不用学,只是需要适应一下就是了。
当然了,他平时也得收着,不然就让二爷坐下面,自己来给他们讲了。
而与其他方面的懒散懈怠不同,在生火炉这一块,胡麻这段时间的进境却是快的吓人。
小红棠时不时的,就过来给胡麻送肉吃,都是品质最好的血太岁。
而二爷也是个讲究人,虽然觉得胡麻练功不勤快,但当初婆婆给他送来的那么一大块青太岁,还是都一点点给胡麻做了出来补身体。
这就使得,胡麻每天身体滚荡,丝丝热力,都引进了火炉之中。
若说别人烧的都是秸杆苞米叶子,那他现在这个炉子里,每天都烧最上等的碳。
若说别人行功懒懒散散,只等于捂住了火慢慢烘烤,那每天勤快行功的他,则像是用了鼓风机在用力的吹。
这就导致,他体内炉火,愈来愈旺,进境快得吓人。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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